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
议的预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
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
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
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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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
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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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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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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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如下:
单位:万元
联人实际发 与 2024 年实际 与 2024 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交易 业务比 业务比
生金额(未 发 生 金 额 差 异 发生金额差异
金额 例(%) 例(%)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较大的原因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
向关联人购买 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 Axcelis Technology 300.00 0.29 - - 300.00
小计 40,300.00 39.03 15,362.06 14.88 24,937.94
Soitec 400.00 0.13 56.99 0.02 343.0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
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 1,300.00 0.42 833.13 0.27 466.87
公司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向关联人销售 100.00 0.03 0.45 0.00 99.55
究院有限公司
产品、商品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
公司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限公司
小计 3,300.00 1.06 1,679.69 0.54 1,620.31
向关联人提供 Soitec 19,000.00 6.11 17,512.80 5.63 1,487.20
劳务 小计 19,000.00 6.11 17,512.80 5.63 1,487.20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接受关联人提 1,400.00 20.15 1,071.42 15.42 328.58
究院有限公司
供的劳务
小计 1,400.00 20.15 1,071.42 15.42 328.58
向关联人出租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
资产并提供相 究院有限公司
关物业服务 小计 1,000.00 12.19 313.25 3.82 686.75
合计 65,000.00 35,939.22 29,060.78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2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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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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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近日,为进一步与供应商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
华半导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双方互利共赢,稳定供货渠道,子
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及其控股子公司上
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睿”)、太原晋科硅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拟与鑫华半导体签订《采购框架合同》,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有效期为 5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合同。
(2)2025 年-2029 年,买方向卖方采购电子级多晶硅产品的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0.54 亿元(含税)。
(3)买方可依据本合同向卖方发出采购订单,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五(5)
个工作日内在订单上妥善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发回给买方,确认接受订单。
卖方确认接受订单之日,为该笔订单生效日。
由于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鑫华半导体董事,且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董
事杨柳担任其原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采
购框架合同预计总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
以上,合同签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2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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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
股子公司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拟向银行申
请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晋科硅材料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
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
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2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