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大厦会议室。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8 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947,278,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09%。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5,769,352,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股东共 27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7,925,80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3%。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77 人,代表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77,925,906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柳卓利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案: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4,13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1%;反对 2,932,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2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779,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14%;反对 2,932,759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3%;弃权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3%。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3,772,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13,29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弃权 21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41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089%;反对 13,292,49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8%;弃权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3%。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3,71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0%;反对 13,46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4%;弃权 92,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366,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792%;反对 13,467,39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91%;弃权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4,437,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2%;反对 2,683,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1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084,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32%;反对 2,683,96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5%;弃权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42,497,062 股
同意股份数:5,942,504,242 股
同意股份数:5,942,503,941 股
同意股份数:5,942,495,447 股
同意股份数:5,942,490,33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3,144,206 股
同意股份数:173,151,386 股
同意股份数:173,151,085 股
同意股份数:173,142,591 股
同意股份数:173,137,482 股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赵新军、于月华、范
丽婷、张继武、沈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42,615,548 股
同意股份数:5,942,711,236 股
同意股份数:5,942,723,93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3,262,692 股
同意股份数:173,358,380 股
同意股份数:173,371,077 股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陆正飞、孔伟平、李
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42,272,961 股
同意股份数:5,942,710,316 股
同意股份数:5,942,258,46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2,920,105 股
同意股份数:173,357,460 股
同意股份数:172,905,605 股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庄琴霞、堵光媛、商
德颖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柳卓利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