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66 人,代表股
份 545,746,8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864%。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43,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3 人,代表股份 545,602,91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281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2 人,代表股份 89,269,51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43,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8%。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359 人,代表股份 89,125,6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63%。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 股不计入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3,740,614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 1,683,8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85%;弃权 32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263,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26%;反对 1,6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2%;弃权 322,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向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