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1 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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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0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盛会计所”)。
准会计所”)。
月的行政处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监管意见,结合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按时完成,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
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公司通过直接采购方式拟聘任鹏盛会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鹏盛会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1 页 共 4 页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3 人。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40,949.9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998.4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707.60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 0 家。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73 万元。
  截至 2023 年末,鹏盛会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653.42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
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鹏盛会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欧阳春竹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腾邦国际、广聚能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
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过朗科科技、拓日新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第 2 页 共 4 页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溢
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证券业务服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华软科技、凯文教育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
独立性。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含税)。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准会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就 2024 年度,中准会计所已经开展部分预审工作,
公司与其不存在业务分歧。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中准会计所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按时完成,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通过直接采购方式拟聘任鹏盛会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第 3 页 共 4 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安排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
极做好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了鹏盛会计所的独立性、执业资
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鹏盛会计所具
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鹏盛会计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
鹏盛会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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