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1 18: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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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5-00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3,256,481.69 元及利息(以 12,865,759.74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经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公司
      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的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
      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济宁市任
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案
号:(2025)鲁 0811 民初 987 号〕等相关诉讼材料。因公司与山东平阳寺建筑股
份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起
了诉讼。截至本公告日,该案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 告: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166148144K
  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平阳大街 999 号
  法定代表人:杭宇
  被 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3774904W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 57 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二)诉讼请求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原告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废水综合处理工程”中的土建部分分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地点:济宁市济宁北湖省
级旅游度假区济三煤矿。双方签订《土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合同暂
定总价为 44,985,530.40 元(含增值税),价款为固定单价;最终的工程量的确定以
业主确定的施工蓝图的工程量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8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
期 2020 年 11 月 30 日。工程款结算为工程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 80%,整体工程
竣工验收付至 95%,5%的余款待工程竣工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原告如约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有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等,有双方签字《工程量签
证单》予以确认。2021 年 11 月 30 日,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原告上报结算金额
合计 67,662,830.43 元。因原被告双方对工程造价分歧较大,原告起诉并由人民法
院委托司法鉴定。此后,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鲁博审价鉴2024008 号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65,270,933.06 元。现被告已
付款 52,405,173.32 元,余款 12,865,759.74 元未付,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及被告的施
工需要,原告支出疫情防控费用 390,721.95 元,该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合计被告欠
款为 13,256,481.69 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涉及诉讼,主要系公司与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对工程款
结算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致,公司已经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公司预计本
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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