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5-【00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
楼综合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151,129,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937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
代表股份 132,430,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00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 人,代表股份 18,699,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181 人,代表股份 15,309,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910,613 股,占公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0442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79 人 , 代 表 股 份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2 名。副总经理罗明亮先生、吴康林先生、财务总
监李小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822,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65%;反对 219,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002,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07%;反对 219,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1%;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 默 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会 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0,743,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42%;反对 321,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923,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47%;反对 321,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20%;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 默 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会 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徐烨律师、武博闻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