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曹越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
PT.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PT Transcoal Minergy、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PT. Satya Amerta Havenport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
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公
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
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
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