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1 1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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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对应的最高原始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本
数)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
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部分外币业务,包括境外采购、销售业务
及借款等。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本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不涉及大额资金占用,对公司资金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外币收付款需求以及外汇贷款,涉及币
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
他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以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
付汇、手持外币资金以及外汇贷款的利率/汇率变动等形成的风险敞口。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对冲汇率风险引起的相关外汇合同、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
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对应的最高原始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进行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
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主要
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
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包含
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易风险。
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督检查。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四、审议程序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最高原始合约
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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