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0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及 2024 年 9 月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曾琼先生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金宁绩先生接替曾琼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
艳霞女士接替谭代明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任晓英、刘海曼、金宁绩。
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梁艳霞。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
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 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项目。
金宁绩先生和梁艳霞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
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