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0 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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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8 号),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39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97,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6,000,000.00 元(不含税)、
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发行登记等其他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530,330.1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48,281.74     39,70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50,614,156.95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7,547.19 元,合计金额人民
币 52,621,704.14 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F11065 号)。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并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合计          38,953.03      9,324.90    23.94%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告》(公告编号:2023-088)。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
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证券投资。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出现
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1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93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
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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