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 司 拟 使 用自 有资 金 或 自 筹资 金 通 过全 资子 公 司 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及孙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实施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再生着色纤
维和 7 万吨原液着色纤维项目(以下简称“印尼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或等额其它币种),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
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公司
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印尼生产基地。
为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合
法授权人员办理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
子公司、孙公司及印尼生产基地的设立及资产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
介机构的聘请等内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
外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