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
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达瑞电子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9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5.3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3,016,0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38,096,865.89 元。公司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71 号)
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及作
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2) (3)=(2)/(1)
达瑞 新材 料及 智
能设 备总 部项 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2) (3)=(2)/(1)
(一期)——消费
电子 精密 功能 性
器件生产项目
达瑞 新材 料及 智
能设 备总 部项 目
(一期)——可穿 25,947.58 16,294.40 13,789.51 84.63% 2025 年 3 月 25 日
戴电 子产 品结 构
件生产项目
达瑞 新材 料及 智
能设 备总 部项 目
(一期)——3C 19,421.72 10,319.00 8,786.04 85.14% 2024 年 3 月 25 日
电子 装配 自动 化
设备生产项目
达瑞 新材 料及 智
能设 备总 部项 目
(一期)——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 -
达瑞 新材 料及 智
能设 备总 部项 目
(二期)电池结构 - 85,629.85 25,782.16 30.11% 2026 年 4 月 25 日
与功 能性 组件 项
目
承诺 投资 项目 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未明 确使 用用 途
的超募资金
超募 资金 投向 小
计
合计 203,809.69 203,809.69 126,610.16 - -
三、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
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装饰装修工程尚未完成及相关先进生产设备及其他
辅助设备实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
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
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拟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的
部分生产厂房暂时对外出租,为配合该出租事项,公司拟同步出租募投项目一期
已建成部分员工宿舍。相关暂时闲置拟用于暂时对外出租的场地待未来公司募投
项目产能爬升释放后收回。
四、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现有业务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基于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闲置场
地暂时对外出租,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和公
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
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
求的情况下暂时调整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暂时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
对公司总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利用效率,符合公司
未来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暂时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唐 超 彭 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