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珞珈”)和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武
汉珞珈”)分别持有公司 674.41 万股、622.41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
别为 4.28%、3.9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15.00 万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57.00 万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
北京珞珈与武汉珞珈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通过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壕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作涛先生本人以及天壕科技未参与本次减持计
划。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
等股本变动事项,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减持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北京珞珈、
武汉珞珈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 IPO 前取得:5,187,777 股
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1,556,333 股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 IPO 前取得:4,787,777 股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1,436,333 股
注:以上表格中的“其他方式取得”系指减持主体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组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 北京珞珈与武汉珞珈均系公司实际
(有限合伙) 控制人陈作涛先生通过其执行事务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 合伙人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
第一组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6,224,110 3.95% 控股股东天壕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
限合伙) 系,陈作涛先生本人以及天壕科技未
上海天壕科技有限公司 33,414,920 21.19% 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合计 46,383,140 29.4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800,000 0.66% 2023/2/13~2023/2/16 90.67-91.38 不适用
企业(有限合伙)
注:北京珞珈、武汉珞珈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 1,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其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公司控股股东天壕科技
自公司上市以来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量(股) 持比例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大宗交易减持,不 IPO 前 取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5/3/4 ~ 自身资
超过:1,750,000 股 按市场价格 得、资本
中心(有限合伙) 2,620,000 股 1.6612% 2025/6/3 金需求
竞价交易减持,不 公积转增
超过:870,000 股 股本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 IPO 前 取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超过:1,400,000 股 2025/3/4 ~ 得、资本 自身资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按市场价格
企业(有限合伙)
超过:700,000 股 股本取得
注:1、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期间分别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150,000 股和 1,570,000 股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不超过 2%和 1%;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事项,北京珞珈、武汉珞珈减持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
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承诺人所减持公司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
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
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交易均价、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
求执行。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北京珞珈与武汉珞珈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通过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壕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作涛先
生本人以及天壕科技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系北京珞珈、武汉珞珈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
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
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