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0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风险。
金占用金额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
整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公司股票已自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如在停牌后两个
月(即 2025 年 3 月 5 日)内仍未完成资金占用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
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 007202432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本次立案为证监会对
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清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进展
公司自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以来,一直积极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
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努力改善经营状况,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东旭集团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69 亿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75.27 亿元。
二、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的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将
继续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围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开展工
作,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三、重大风险提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公
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2 号、
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本次立案为证监会对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调查,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四)项及 9.8.2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4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 77.96 亿元被占
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
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75.27
亿元尚未偿还。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
风险。
日,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75.27 亿元,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
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已自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
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如在停牌后两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5 日)内仍未完成资
金占用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35%,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