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0 1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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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0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风险。
金占用金额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
整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公司股票已自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如在停牌后两个
月(即 2025 年 3 月 5 日)内仍未完成资金占用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
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 007202432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本次立案为证监会对
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清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进展
  公司自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以来,一直积极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
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努力改善经营状况,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东旭集团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69 亿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75.27 亿元。
     二、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的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将
继续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围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开展工
作,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三、重大风险提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公
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2 号、
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4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本次立案为证监会对公司的第二次立案调查,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四)项及 9.8.2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4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 77.96 亿元被占
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
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75.27
亿元尚未偿还。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
风险。
日,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75.27 亿元,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
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已自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
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如在停牌后两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5 日)内仍未完成资
金占用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35%,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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