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的股份 82,190,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6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492,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9%。
讯相结合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180,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邱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相关法律意见书。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