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可,拟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善国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44,337,588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3.998%。
(三)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此
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吴善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74,364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增持金额
合计为 8,092.92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4 年 2 月 6 日至
计增持公司股份 7,145,364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693%,增持金额合计
为 10,017.6057 万元,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本次增持股份的规模和资本市场的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
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吴善国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