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 宝钢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0 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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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 O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星期一 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参加会议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于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审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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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选周学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15 条规定“……董事会有权
提出董事人选的提案。……”。现董事会提议增选周学东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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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学东 先生
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在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具有丰
富的经验。1992 年 8 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
织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织部、人力资源
部部长,宝钢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宝钢股份党委组
织部副部长,宁波钢铁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宁波钢铁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钢铁党委书记,宝钢集团中央研
究院(技术中心)党委副书记,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兼党委组织部部
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宝钢股份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
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统战部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部长。2024 年 12 月
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周先生 1992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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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经过充分考虑,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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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聘任协议
本聘任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宝山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 年 月 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乙方担任宝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和任期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条款受聘为甲方董事。
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任期届满,乙方连选可以连任。
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则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选举新
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甲方董事职责,行使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
甲方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外,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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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责。
的规定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乙方确实无法亲自出席甲方董事会会议的,
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按乙方的意愿代为发表意见并表决,委托书中应明确
载明授权范围。乙方应对该委托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损失的,乙方应和其他参与决议的董事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
时乙方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违规经营投资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乙方曾表明异议
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且在表决中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可以免除责任。
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外,乙方应享有以下权利:
及其相关材料提前递交给乙方。
  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的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
损失,甲方不应要求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在董事责任保险不足以弥补乙方
损失的情况下,对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给乙方个人
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等职务行为而引起的第三方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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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或其他事件或程序而导致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
充分补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5.5 条的规定,或有其它为了获得不适当的个人利
    益而采取的行为,从而违反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行为。
    第四条:薪酬
甲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聘任期内,根据其有效的薪酬制度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酬。
佣金或股票期权或其他薪酬。
    第五条:乙方承诺
时股东大会选举乙方担任甲方董事之时,乙方已将其与担任甲方董事有关的情况
向甲方作了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乙方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担任甲方董事的全部条件,且乙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董事的情形。
    (1)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
    (2)避免实际及潜在利益与职务冲突;
    (3)全面和公正地披露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订立的合同中的权益;
    (4)以适当的知识、经验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
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在该等公司或企业中任职。
  前项所称“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不含与甲方有关联
关系的公司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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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
      的活动;
  (4) 不得公开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言论;
  (5)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财产;
  (6)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
  (7)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甲方的商业
      机会;
  (8)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甲方交易有关的佣
      金;
  (9) 不得以甲方资产为甲方股东的债务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0)不得将甲方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六条:保密条款
得泄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任何为甲方列为机密
信息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保管或涉及甲方
的文件、材料、数字、计划和内幕信息。
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应立即、全部、有效地将由其持有或控制的、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个人资料、记录、报告、手册、图纸、表格、软盘、
磁带等)返还给甲方。如果该等保密信息由于保存于乙方的个人电脑或其它设备
而无法归还甲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该等保密信息彻
底、永久地销除。
信息。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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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但辞职报告中必须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届
时本协议终止。在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董事职责和其它义务,但
是该等职责的行使应受到必要和合理的限制。
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乙方不再担任甲方董事,本协议终止:
  (1)乙方被判决受到刑事处罚;
  (2)乙方被有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的人员;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不得担任甲方董事的
 其它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
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大小及赔偿方式应根据
违约方的过错大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则应通过诉讼的方式
由法院确定。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管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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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司章程》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协议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文首所注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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