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
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
售的 762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