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7 17: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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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公
告编号:2025-01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一审的第二被告)
    ? 涉案的金额:27,009,695.88 元(不含本案律师费、保全保险
       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案件处于上诉受理
       阶段,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
       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或赤天化股份)收到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的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传
票》,以及贵州粤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桐公司)的《起诉
状》,案号为(2024)黔 0322 民初 2291 号,粤桐公司因与贵州赤天
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案件一审被告,以下简称:花秋矿业公
司)存在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为上述案件的第二被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
书》(2024)黔 0322 民初 2291 号。一审判决:1、被告花秋矿业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粤桐公司货款 23,787,042.73 元
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利息计算方式为:从 2023 年 7 月 9 日起至款
项还清之日止以 23,787,042.73 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 LPR 向粤桐公
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撤销被告花秋矿业公司将其持有的被告
贵州大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润健康)99%的股权
转让给被告贵州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公司)的行
为,并由被告瑞晟公司将对应股权返还至被告花秋矿业公司名下;3、
被告花秋矿业公司向原告粤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 1,188 元;4、驳
回原告粤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
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上诉状》,本案件原审原告粤桐公司因不服贵州省桐梓县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 0322 民初 2291 号民事判决,向贵州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情况如下:
  上诉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贵州粤桐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煤化工临建区配煤场。
  法定代表人:敬成坤,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长征南路。
  法定代表人:丁文涛,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医药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林洪,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大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街道阳关大道 28 号中国西部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1 号楼 1 单元 17 层 3 号。
  法定代表人:丁晓孟,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贵州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西
部(贵阳)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1 号楼赤天化大厦 17 楼 4 号。
  法定代表人:李锡南,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诉请求:
花秋矿业公司及大润公司将圣济堂 5.33%股权出质给赤天化股份的行
为,并由赤天化股份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手续”;
旅费、全部的保全保险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案件处于上诉受理阶段,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案件最终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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