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6 18:06: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1,254,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65%。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表 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 数 为
东授权代表4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1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4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3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数为1,18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43,3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8%。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0,769,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2 % ; 反 对 413,29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347,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05%;反对41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5%;弃权71,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秦靖博先生、青岛森忠林企业信
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4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94%;反对28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森麒麟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