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6 17: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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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24.976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3271%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717.6237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88 元/股~55.83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二)截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
 回购股份 2,249,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71%,回购的最高价为 55.83
 元/股,最低价为 42.8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7,176,237.60 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了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
 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均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次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00               0      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87,715,368   100.0000%    685,465,602     99.672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股份总数         687,715,368   100.0000%    687,715,368   100.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249,766 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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