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6 日
日 9:15-15:00。
层
的方式召开。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2 人,代表
股份数 1,057,760,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77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1 人,代表股份
数 1,035,233,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1 人,代表股份 22,526,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113%。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41 人,代表股份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3,93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08%;
反对 8,0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521%;弃权
总数的 2.3772%。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93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08%;
反对 8,0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521%;弃权
总数的 2.37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