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或
“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23 日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明利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祎玮 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 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武祎玮、庄程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董监高变
动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其他投资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查阅公司财产权属证
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则履行职责
√
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
文件;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进行了查阅、存档等。
√
用)
现场检查报告
门(如适用)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一次审计(如适用)
√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报告(如适用)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
关的会议记录、审批流程、用印记录,同时查阅深交所相关的信息披露网站等。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复核公司在
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审阅财务明细账,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序和披露义务
现场检查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 2024 年半年报、2024 年三季报并进行财务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
况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核查现金分红的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支付凭证、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
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需要整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祎玮 滕 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