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金额:人民币6,912万元(含税)
? 合同期限:12个月
? 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签署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新能源与智算中心一体化领域的首次项目落地,本合同预计
可为公司贡献年算力租赁含税收入6,912万元,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
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利润金额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按时交付、验收、法律、法规、
政策、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
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伊吾”
或“乙方”)与无问芯穹(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问芯穹”
或“甲方”)于2025年1月27日签署了《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本次签
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6,912万元。合同具体签订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一)根据合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智算算力及其配套带宽资源、存储资
源、安全资源以及IT运维服务,分二期交付。一期合同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
(二)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无问芯穹(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
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为上海无问芯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无问芯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他关系。
(二)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发;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
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内容制作
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遥感数
据处理;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
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顶级
域名运行管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资子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无问芯穹(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项下算力服务分二期交付,一期算力服务租赁按照下列合同内容执
行,二期算力服务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智算算力及其配套带宽资源、存储资源、
安全资源以及IT运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备。
级等。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自乙方向甲方交付算力集群且
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甲方选择季度预付模式(每季度为3个月,自起租日起滚
动计算)租赁乙方智算算力,合同一期总金额为人民币6,912万元(含税),每
季度费用为人民币1,728万元。乙方完成一期智算算力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
且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3个月
含税费用;剩余费用按季度计费,乙方于每季度的起始日之前20个工作日向甲
方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于每季度的起始日之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支付当季度含税服务费。
(四)交付及验收: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1日前完成一期算力集群的交付,
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使所有服务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包括费用支付、服务内容、交
付期限等),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与智算中心一体化项目领域迈出了坚
实的一步,本次合作是公司“算力 + 电力”融合发展模式的重要实践,将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
利履行。
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具体利润金额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合同
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此外,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昌吉州
昌吉市2,000P智算中心项目及参股智算中心运营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吉市2,000P智算中心项目;公司已参股设立智算运营公司广东西数超智科技有
限公司,截至目前尚未实缴出资。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披露项目进
度相关信息。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按时交付、验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
对手方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
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
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