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通讯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
业”)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孚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的,《股份转让协议》为附
条件生效的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尚待《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实
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
制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孚实业、上市公司、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
处置专户 指
户
员工持股计划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中孚实业2025年员工持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计划与中孚实业处置专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第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位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属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11,248,821 20.2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注
处置专用账户
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0,390,935 6.74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
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216,000,000 5.39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嘉兴航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000,000 4.6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519,066 1.51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8,712,500 1.46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
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50,000,000 1.25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3,530,412 1.09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信·光
禄·天纾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处置专户股票数量为 274,665,609 股。根据中孚实业管理人
通知,按照《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约定,2024 年 12 月末向债权人转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建立公司优秀人才与股东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机
制,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
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根据中孚实业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未
来可能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如发生增持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孚实业总股本为 400,943.0114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持有中孚实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处置专户持有的
格为协议签订前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即 2025 年 1 月 27 日收盘价 3.10
元/股的 90%,为 2.79 元/股),股份转让款为 724,284,744.93 元。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是处置专户持有的 259,600,267 股流通股股份及标的股
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 6.47%。
(二)转让价格与价款支付
年 1 月 27 日收盘价 3.10 元/股的 90%,为 2.79 元/股),股份转让款为 724,284,744.93
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期间,如中孚实业发
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标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从而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比例,但总转让价款
不做调整。
份转让事宜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
转账方式向处置专户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 100%,计人民币
(三)股份交割
处置专户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申请。股份过户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
股份交割日。
(四)生效条件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
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不存在上述其
他安排。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四、如本次股份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
展情况。
本次转让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中孚实业 259,600,2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7%。
后,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中孚实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本次转让后,受让人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定代表人:马文超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人签字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定代表人:马文超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 河南省巩义市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新华路 31 号
股票简称 中孚实业 股票代码 60059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代“河南中孚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 南 省 巩 义 市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联系地址 新华路 31 号
划”)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259,600,267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增加 6.47%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定代表人:马文超
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