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6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由于监事杨新旭先生、张晓晨先生、刘海港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3 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二)审议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 容详见 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 在上海 证券 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由于监事杨新旭先生、张晓晨先生、刘海港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3 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三)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监事杨新旭先生、张晓晨先生、刘海港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3 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
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5-00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