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最高价格
为 28.5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5.71 元/股, 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