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止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数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40%。
截止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538 元/股,购买数量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15 年
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提
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止。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2,589,60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实施了 2021 年
度权益分配方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431,60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258,96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实施了 2023 年
度权益分配方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2,589,600.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股
票。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公司第七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止。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实施了 2021 年
度权益分配方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909,025.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545,415.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实施了 2023 年
度权益分配方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5,454,150.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8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股
票。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
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
公司股票 26,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
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
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股票、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相关
买卖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的清算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清算或将到期扔持有的股票过户到个人名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股票市
场情况择机处置所持公司股票,并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情况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
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