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7 17: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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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 年回购方案回
购的且尚未使用的 100 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0
股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36,505,813 股减少至 436,505,713 股,注
册 资 本 将 由 436,505,813 元减少至 436,505,71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臧晶晶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 19 号志邦家居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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