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月26日(星
期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公司破产重整结束后,汽车业务逐步恢复,整体经营平稳发展,为改善公司品牌
形象,拟将公司名称由“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千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力帆科技”变更为“千里科技”,证券代码
“601777”保持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名称变
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力帆科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千里科技股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英文)Lif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
告同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
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四、其他事项
上述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变
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本次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
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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