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星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文昕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宁文昕、李宗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查
阅并复核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和信息披露义务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立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访谈等。
√
计部门(如适用)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询相关网站信息披露情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文件、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等。
√
进展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等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披露义务
√
露义务
√
担保债务等情形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公司及重要子公司重大往来明细、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相关银行账户日记账、理财合同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等。
√
财等情形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 √
等情形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注 1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注 1: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与募集说明书相符,由于
项目尚未满产,投资效益实现情况暂不适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
告。
√
异常
注 2:2024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210.56 万元,同比上升 7.95%,
截至本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对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查阅了对应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查阅了
公司资金往来明细账,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变化或者风险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核查所涵盖的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报告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霆 宁文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