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次解锁的相关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33%。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
年 1月 17日,上市日为2022年 1月2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限售期将千 2025年 1月 27日届满, 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
下:
序号 解除限售的条件 成就情况
一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 情形:
(1) 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帅事务所开展
审计;
(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 部门
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 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清形;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 一 情形:
(1) 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
失职、 渎职的;
(2)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 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
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纪行为, 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
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
(6)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符合 本次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91人,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977,050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28%, 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注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销股票
制性股票 限售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万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
股) (万股) (万股)
。
股)
李晓宇 原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 34.00 20.91 1.87
马朝辉 党委书记、董事长 28.00 9.24 9.52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谢正敏 22.00 7.26 7.48
董事会秘书
文本超 副总经理 23.00 7.59 7.82
李 亮 原总经理助理 22.00 7.26 7.48
其他核心人员(86人) 1,123.00 18.0050 364.4850 369.92
已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4入) 76.00 67.6125 。 。
合计 1,328.00 106.5275 397.7050 402.22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设定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的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第
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认为:
准和授权。
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的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 《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