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6 17: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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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一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
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实
施了 2025 年度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集中采购,经评审和公示,确定
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为中标
人之一。本次采购单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自来水公
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成都
兴蓉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大
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方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各采购单位将分别与汇锦智慧科技公司签署采购
合同。
  根据中标金额 8,574.73 万元(含税),加上合同允许的增补采购
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9,860.94 万元
(含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望丛东路 969 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自强
   (五)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七)经营范围: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
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
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
软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销售代理;计
量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等。
   (八)关联关系: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九)履约能力: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智慧科技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514.33 万元,净资产 10,282.22 万
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 8,507.57 万元,净利润 61.31 万元。
   汇锦智慧科技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3,849.41 万元,净资产 9,967.36 万
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34.79 万元,净利润-314.86 万元。
   二、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买方(甲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子公司
  卖方(乙方):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货物名称
  机械水表、智能水表。
  (三)供货期
  供货期不超过一年。乙方按甲方通知分批交货。
  (四)合同金额
  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供货量以各采购单位(甲方)按
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合同材料数量为准,具体合同金额
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增补采购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5%。
  本次 2025 年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采购项目合同金额(暂估)合
计为人民币 8,574.73 万元(含税),加上合同允许的增补采购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9,860.94 万元(含税)。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金额的 10%。
  (六)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与支付,并预留 5%质保金。质
保期满,在质保期间未出现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支
付剩余的 5%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后生效。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水表采购关联交易系通过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市场
水平。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
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
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
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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