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火生)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20:20: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朱火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工
作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火生,196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华信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智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积极作用。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
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席5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四季度审计部
工作事项报告》。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
作事项报告》。
  (3)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4)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第二季度审
计部工作事项报告》。
  (5)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
部工作事项报告》。
席会议1次,实际按时出席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
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
本人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要求,认真审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意见建议。
  (2)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1)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
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
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各项重
大决策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
沟通协作,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做贡献。2025年,本人将继续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参加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
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火生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灿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