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
要,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全体独立
董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下同)分类确定了2024年度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
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下同)不同交易类型的
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2024年度,公司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公司执行的所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过
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金额。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和实际执行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 2024 年交易金 2024 年实际执行
关联交易类别
号 额上限 金额
(1)采购自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及主
要所属企业
(2)采购自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25 14.26
(3)采购自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10 8.87
合计 353 290.42
的数据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充分考虑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现存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 2025 年度
经营计划,就 2025 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预计
如下:
(1)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前述采购商品金额上限内,自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及主要所属企业采购金
额上限为 130 亿元,自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及主要所属企业采购金额上限为 30
亿元,自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上限为 15 亿元。
(3)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
限为 19 亿元(不含税)。
(4)劳务销售的关联交易
(5)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
元。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易类别 金额上限 务比例 发生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较大的原
因
中国船舶集团物
资有限公司及主 130 48.15% 92.17 44.35%
要所属企业
根据生产经营安
关联产 中 船 柴 油 机 有 限
品采购 公 司 及 主 要 所 属
增加。
企业
中国船舶工业贸 15 5.56% 8.87 4.27%
易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船舶集团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0B67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注册资本: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
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
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
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
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
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
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
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船舶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船舶集团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二)中船物资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9512E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5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医疗器械Ⅲ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
有关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
备,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
备;经营成品油 3 种、其它危险化学品 53 种,合计 56 种(具体许可范围以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航空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
服务;销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金属矿石、木材及制品、焦炭、煤
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柴油、炉料、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配件、
五金交电、润滑油、润滑脂、Ⅱ类医疗器械、燃料油、机械设备、农副产品;进
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招标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
建筑装修;科技产品、船舶产品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
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船物资系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同属中国船舶集团控制,中国船
舶集团持有中船物资 100%股权。中船物资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
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履约能力:中船物资及主要所属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中船柴油机
企业名称: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JEKCP9H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1 楼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内燃机及配件;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
配套设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造;电动机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销
售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装备、汽轮机及辅机、新
能源原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金属结构、模具、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产
品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
维修;仪器仪表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
公用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船柴油机与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系公司关联方。中船
发动机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履约能力:中船柴油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中船贸易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027Q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新能源设备
的研发、设计、租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
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对外修船、拆船及技术交流业务;
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经
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船贸易为中国船舶集团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中船贸易
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履约能力:中船贸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销售、采购商
品的关联交易以及销售、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
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
经双方同意、出售方(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资产
租赁的关联交易拟参考市场价格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就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与中国船舶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
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协议将由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在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发生时予以签署。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累计额度不超过预计上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开展劳务销售和劳
务采购的交易、从关联方租入资产、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利用
中国船舶集团的规模化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销售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