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 中国重工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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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2025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5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分类确定了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经统
计,2024年所有类别交易金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通过的上限金额。公司2024年度
确定的交易上限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24 年交易金额上限            2024 年实际执行金额
露的数据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2024年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经营计划的基础上,就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交易类型
                       额上限           行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子公
                                                 司大连造船、武昌造船、
                                          加外汇衍生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2,534.47亿元,净资产为197.48亿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94
亿元,净利润为12.8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2,651.02亿元,净资产为209.56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26亿元,
净利润为14.61亿元。
    履约能力: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就公司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2025年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壹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
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外汇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
  ①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
乙方。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
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
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
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
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
相关的辅助服务。
  (5)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委托贷款、承兑、保函、贴现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如下:
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
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外汇
交易等金融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
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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