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
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项目
营业成本 8,588.85 3,889.17
销售费用 -8,588.85 -3,889.17
上述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