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11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
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之换股吸收合并
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确认《中信建投证券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
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
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第
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产品购销的关联交
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劳务购销的关联交
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资产租赁的关联交
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5 年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和 2025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武
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9 中国重工 2025/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
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
登记。具体如下: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6:30 之前
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54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6:30 之前(以发送
时间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6:30 之前(以邮戳
为准)将股东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
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88010555
传 真:010-88010540 邮 编:100097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之换
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确认《中信建投证券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
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产品
购销的关联交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劳务
购销的关联交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资产
租赁的关联交易预计上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2025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
限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
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要求发言: 是□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股东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