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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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人数为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负
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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