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2019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 号)文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面值总额 8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为 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0,560,000.00 元(含
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44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4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 10 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
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白云电器和中信证券于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德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备有限公司(系白云电器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电器”)与中信证
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有限公司(系白云电器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德源”)与中信证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放
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631597068,以
下简称“原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三元里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44-068601040017562,以下简称“新专
项账户”)。公司将原专项账户里的本息余额转入新专项账户后注销了原专项账户。
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原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了《终止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
元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的 3 个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8,039.05 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存款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白云电器 44068601040017562 活期 6,649.03
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明德电器 643172587984 活期 1,293.51
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智德源 684772780264 活期 96.51
广州民营科技园支行
注: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大德路支行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部分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尚未支付外,公司
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序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 待支付的验收 预计节余募集
募集资
号 项目 资金 款、质保金等 资金
金
高端智能化配
地建设项目
合计 86,605.20 79,774.08 885.81 7,153.24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原因
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
地使用募集资金,配置各项资源,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 8,039.05 万元(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项目结项后,其中待支付的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
支付。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
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璇 赵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