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博通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59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价 格为 31.54 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 共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 民 币
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9,503,538.2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7-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进度
投资总额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2,950.35 10,492.20 81.02%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状态的时间 的时间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结合当下公司经营情况、研发进展
等因素,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尚未完成研发工作,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前完成。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结合现阶段市场情况,对项目
建设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迟至 2025 年 6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
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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