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
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宁夏证监
局关于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杜建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的决定》(〔2024〕26号),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8 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对晓鸣股份进行了
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杜国文、周曼
(三)培训时间:2025年1月11日
(四)培训方式:腾讯会议线上培训
(五)培训人员:周曼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披露标准与审议标准等
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后,保荐人向晓鸣股份
提供了讲义课件的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相关培训人员,督促其认真学习培
训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认真对待,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针对晓鸣股份信息披露相关违规事项,对晓鸣股份进行
了专项持续督导培训。
华西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前述人员的规范
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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