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6:14: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公司”)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东富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837号)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原名称,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
发 行 价 格 为 86.0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72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已于2011年1月27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1第10258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0.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4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
发行费用40,086,534.5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8,313,465.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净额157,052.82万元,除公司募投项目43,166.70
万元外,超募资金人民币113,886.12万元。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
目于2015年3月31日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6,531.36万元转入超募资金账户
进行管理。截止2024年9月30日,超募资金规划投向为143,407.08万元,实际使用
留存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由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资
     项目名称
                 金拟投入额          金拟投入额   入金额                进度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
    中心项目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
     项目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命科学产业化        125,000.00      86,000.00    48,867.49   56.82%
    基地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43,000.00      41,831.35    41,831.35    100%
      合计          320,000.00     242,831.35   133,805.51        -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账面金额111,650.77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加
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低风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
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
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
证、资管计划等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存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壹拾玖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自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即2025年1月30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应对所有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财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
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使用计划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
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壹拾
玖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即2025
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壹拾玖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事宜。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司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           王天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富龙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