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
[本页无正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李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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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为民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张宏旺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方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