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50%以上的
情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00.00 万元至 13,900.00 万元,同比上升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为 8,942.00 万元到 11,242.00 万元,同比上升 156.55%到 222.5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二)业绩预告情况
为 11,600.00 万元至 13,9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7,913.06 万元到 10,213.06 万元,同比增加 214.62%到 277.01%。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6.9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85.5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IPM 等产品销售订单增加,销售收入上涨,毛利额增加,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
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1 号),立案告知书内
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5 月 16 日,我会决定对你/你
单位立案。”
(三)控股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2 号),具体内容如下:“因
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10 月 18 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特此告知。”
(四)关于自查发现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
经公司自查梳理,公司存在部分资金流向不具有商业实质,资金往来余额合
计 143,538.17 万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已获取的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
流出公司金额合计 813,862.71 万元、流入公司金额合计 685,178.32 万元。经公
司自查,前述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