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3 1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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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亚信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安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亚信安全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亚信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
司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拟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
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
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境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交易场所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包括但不限于港币、美元
等,授权期限内预计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6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
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期间,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
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
内负责具体的交易事宜。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汇兑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
会计期间将产生公允价值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
本支出,从而造成损失。
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度》,对外汇远期合约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
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
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
了防范汇率波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
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
险,且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信安全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江 涛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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