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3 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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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文先生、季青女士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上述期限届满后公司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仍需就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
生接替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张文先生和李钦军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生接替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钦军先生和唐永兵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李钦军
先生离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
行,国信证券指派张洪滨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李钦军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
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唐永兵先生和张洪滨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李钦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
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张洪滨先生简历
  张洪滨,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业务董
事,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1 月进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参
与或负责完成了金新农 IPO、广田集团 IPO、瑞和股份 IPO、亚泰股份 IPO、宝
鹰股份借壳上市等项目。2015 年 6 月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参与或负
责完成了惠威科技 IPO、中光防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力电器股权收购、蓝
思科技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民爆光电 IPO、经纬辉开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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