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2 2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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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
建源基金”或“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预计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次交易的预案及相关文件。
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所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
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门会议,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买资产协议》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专门会议,再次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
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
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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