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期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有方科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3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66,42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662,868.5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1,266.29 34,344.67
三、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总部项目
研发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6,653.8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6,653.88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总部大楼的场地装修、购置实验室设备和预研中心设
备,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公司拟在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
际情况对需要购置的具体设备清单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此外,研发总部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母公司(即有方科技),由母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实施地点相应增加。
(二)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计划总投资额 22,210.5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4,018.48 万元,主要进行
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公司拟在 5G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对
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6 年 12 月。
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
序号 项目
总额(万元) 投资占比 总额(万元) 投资占比
一 建筑工程装修费 - 0.00% - 0.00%
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
序号 项目
总额(万元) 投资占比 总额(万元) 投资占比
二 设备购置 1,427.18 6.43% 860.30 3.87%
三 产品开发费 8,035.06 36.18% 9,344.08 42.07%
四 测试认证费 5,511.58 24.82% 3,800.20 17.11%
五 铺底流动资金 7,236.69 32.58% 8,205.93 36.95%
六 总投资额 22,210.51 100.00% 22,210.51 10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研发总部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均设置了研发中心,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和预研中
心设备,同时还通过短期租赁设备测试、委托外部测试机构测试等方式来保障研
发任务的正常开展。研发总部所需购置的设备均为与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相关的
研发测试设备和中试设备。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将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
的融合趋势,研发 AI 模组、边缘计算终端等新产品,对云平台软件进行智能化
自动化改进,并针对城市物联感知等特定行业训练垂类模型和进行推理,因此拟
对实验室和预研中心的设备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到研发中心和研发人
员的地理分布,拟将设备部署在深圳市龙华区和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
目前,公司已对拟购买的设备进行严格选型,鉴于设备清单调整事项经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后方能实施,且采购、安装和调试周期约为 2-3 个月,因此公司
拟将研发总部项目的结项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深化
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方面的布局,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5G 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随着 5G 产业链的发展,5G 测试设备的供应商增加,部分测试设备实现了
国产替代,设备价格持续下降,因此公司购置设备所需预算也相应降低。而公司
研发的 5G 模组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客户,主要且优先涉及 Sub-6GHz 技术的相关
测试设备,部分毫米波技术的相关测试设备需求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保障,因
此公司拟削减对毫米波相关测试设备的投入,并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投入。
目前,5G 在物联网领域的发展进入新阶段,5G 技术在持续发展,5G RedCap、
城市物联感知市场和移动宽带物联网市场深化发展,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新应用
市场也在涌现,因此公司拟对 5G 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增加对基于国产芯片的 5G
模组、5G RedCap 模组、5G-A 模组、5G AI 模组的研发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
品开发服务费的投入。
此外,公司 5G 模组将主要围绕国产芯片来研发,而国产芯片平台的授权费
用较海外芯片平台的授权费用少,5G 模组研发成功后主要面向中国市场销售,
而中国的测试认证费用较海外的测试认证费用少,因此拟调减测试认证费用金额。
组市场的进程,因此部分 5G 产品的开发进度和测试认证进度有所放缓,对毫米
波相关测试设备的投入也放缓,因此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五、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研发总部项目、5G 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
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公司将继
续实施上述项目。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
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
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专项意见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决定,符合募集资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
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
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期等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凤兴 由亚冬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