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开。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164,96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53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07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28,165,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06%。
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88,734,86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
反对13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149,900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877,76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85%;反对 137,8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93%;弃权 149,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3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伟强、汤荣龙律师出席、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